朗读
为有效遏制镇村违法建设行为,规范镇村建设管理秩序,提升镇村发展水平,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三改一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武义县“三改一拆”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建(构)筑物;未取得相关规划许可或未按照相关规划许可规定建设的建(构)筑物;违反公路、河道等有关法律法规建设的建(构)筑物。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县违法建筑“遏制增量、递减存量的目标”。2013年为拆违首战年,全镇拆除违法建筑不少于3万平方米,确保完成武义县政府下达的拆违工作任务,对此次专项整治之前已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在今年年底前基本整治到位。2014年为深化年,2015年为优化年,巩固成果,建立健全防范和查处违法建筑的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发生。
三、工作原则
具体工作中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镇政府是拆违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村委会是共同责任主体,履行调查摸底、制止报告责任。
二是坚持拆建同步原则。积极开展拆后建设处置工作,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建设等部门要同步开展绿化恢复、设施设置等改造建设利用工作,将拆违工作转化为美化城乡环境、提高群众生活品质的工程。
三是坚持依法整治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对整治重点和劝阻无效、顶风抢建的违法建筑坚决依法予以强拆。
四、工作重点
重点拆除以下六类违法建筑:
(一)顶风违建的先拆。对2012年7月农村村民土地违法整治行动后、2012年9月17日县城管执法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范围建设活动的通告》后顶风违建、抢建的违法建筑,符合必须拆除情形的,先行组织拆除。
(二)“四边”违建的先拆。在主要道路、河道水域、公路桥梁、铁路、城市山体沿线,商业街区、车站、公园广场、文化体育设施、文保单位内等侵占公共空间,严重影响市容景观及环境的违法建筑,先行组织拆除。
(三)妨碍各种工程建设的违建先拆。对影响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村庄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建设用地复垦等各种建设工程推进的违法建筑,先行组织拆除。
(四)存在安全隐患的违建先拆。对影响供电、供水、消防、防汛、防地质灾害、防台等公共安全的违法建筑,先行组织拆除。
(五)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违建先拆。对严重影响所在区域城乡规划实行的违法建筑,先行组织拆除。
(六)侵占耕地性质严重的违建先拆。对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卫片执法发现的违法建筑,先行组织拆除。
镇属各单位、部门单位及所属干部职工,中共党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三委委员、村民小组长有上述“六先拆”情形的,先行组织拆除。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3年3月—4月)。以村为单位,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违法建筑的调查摸底,汇总梳理排摸情况。制定出台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违法建筑分类处理实施意见。利用广播、标语等有效方式广泛开展声势浩大的拆除违法建筑的目的、意义、政策法律和处理措施的宣传,使绝大部分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拆违”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