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武水〔2013〕31号
武义县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武义县2012年度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报告》收悉,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相关规定,现就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武义县境内,主要包括山塘整治30座,灌区改造工程8项,高效节水灌溉工程4项。
项目总投资3071.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659.52万元,分项投资为:山塘整治工程总投资2102.59万元,灌区改造工程总投资620.26万元,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总投资348.30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大面积扰动原地貌,损坏、占用现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将人为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为此,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因地制宜地采取必要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防止人为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是十分必要的。
二、同意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深度为初设,设计水平年为竣工后 第一年,即2014年。建议在下一步具体施工中,应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并结合具体实际,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措施。
三、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即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四、同意水土流失预测范围,时段的划分、内容、方法和预测结果。
五、基本同意土石方开挖,填筑和综合利用分析。
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12.10万m3(其中土方11.98万m3,石方0.12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18.79万m3(其中粘土4.87万m3,土方12.68万m3, 石方1.24万m3),借方8.36万m3(其中粘土4.87万m3, 土方2.37万m3, 石方1.12万m3),通过取土场自采7.24万m3(其中粘土4.87万m3,土方2.37万m3)及合法料场商购1.12万m3(均为石方),弃渣1.62万m3(均为土方)全部调运至附近农田及苗木场地回填利用。
本工程不设弃渣场。
六、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其中项目建设区为16.54hm2,直接影响区为13.18 hm2。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划分及各防治分区所采取的防治措施。
八、原则同意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进度安排,水土保持监理与监测方案。
九、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57.05万元,其中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为180.54万元(含水土保持补偿费2.85万元),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列入总投资,并确保及时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