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武景旅〔2013〕4号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景区
全域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旅游企业:
根据《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景区全域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武政发﹝2012)87号)文件有关规定,经武义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武义县财政局研究,现就旅游奖励、项目补助等方面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申报所需材料
(一)关于旅行社招徕游客方面
(1)县内旅行社上报团队(10人以上)汇总清单、对方组团旅行社的确认单传真复印件(须盖有组团社公章)和住宿及景区有效地税发票复印件(一团一开)。
(2)县外组团旅行社上报团队(10人以上)行程确认单(单位盖章,明确在武义游览景区及住宿处),住宿游览有效地税发票复印件,住宿游览团队汇总清单。
(3)旅游大团组团前必须经县旅游主管部门同意。
(4)境外团还须提供全团游客的护照复印件和团队出入境清单。
(5)旅游专线奖励提供与武义县风景旅游管理局签订的专线协议复印件。
(6)旅游商务网站、会务服务公司提供住宿登记汇总清单。
(二)关于旅游形象宣传方面
(1)宣传广告合同复印件、广告业有效税务发票复印件和相关影象资料或事实发布广告照片。
(2)乡镇(街道)、乡村旅游特色村举办以旅游为主题的节庆活动,向武义县旅游局上报县政府批文、节庆活动方案、议程行程、活动照片等节庆相关资料。
(3)旅游对外宣传费用中已经享受联合营销经费20%补助部分,不再享受年度广告费10%补助政策。
(4)对引进国内国际赛事和会议的奖励,需向武义县风景旅游管理局申报活动方案,议程行程、邀请名单、活动照片以及批准文件,县政府已经安排经费的不再纳入本项奖励。
(三)关于旅游企业提升和旅游人才方面
(1)申请旅行社评星奖励的,需提供市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关于核准为星级品质旅行社的文件复印件、星级旅行社标志牌照片、《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2)申请新评定为国家星级旅游饭店、绿色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酒店奖励的,需提供由相应评定机构核准的文件复印件、等级标志牌照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申请引进全球酒店集团100强和中国饭店业最具规模30强奖励的,需提供酒店管理集团和饭店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当年《HOTELS》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年度排名》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新评为AAA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奖励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主管行政职能部门发布的核准文件复印件和等级标志牌照片。
(5)旅游饭店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住宿、餐饮、娱乐、会务以及温泉服务等收入,景区主营业务收入是指景区门票、住宿、餐饮、娱乐、会务以及温泉服务等收入。申请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年主营业务上台阶奖励的,需提供由武义县税务部门提供的营业数据统计资料和完税证明,同一法人单位只能申报上述奖励的一项。
(6)申请旅游行业高级管理人才奖励的,需提供高级管理人才学历证明、和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申请星级导游奖励的,需提供星级导游证书复印件和星级导游标志照片,并由导游所在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和当年的实际带团记录统计;新取得全国导游资格证、外语导游证的,需提供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和导游IC卡复印件,并由导游所在单位提供当年实际带团统计记录。
(7)申请县内旅游业务培训机构开展旅游培训业务补助的,需提供武义县风景旅游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考核证明和备案证明;申请武义县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学生在武义县当地旅游企业从业补助的,需提供武义县职业技术学样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证明、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申请省市竞赛获奖奖励的,需提供获奖励证书复印件和用人单位证明。
(四)关于旅游项目建设方面
(1)申请投资额补助的,提供单位法人证明文件、立项文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投资审计报告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