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武义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文件
武景旅 〔2012〕36号
关于申报兑现2012年度武义县旅游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属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旅游业发展,加快实现“中国温泉名城,东方养生胜地”建设目标,根据县政府《关于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武政发〔2011〕4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申报兑现2012年度旅游业发展扶持政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需具备的条件
1.兑现旅游企业上台阶奖的必须是在我县办理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旅游企业;
2.乡村旅游建设项目补助的必须是2012年开工或完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
3.各种荣誉性奖励以有关文件公布的日期为准(2012年度);
4.纳税额以国、地税部门确认的实际入库数为准。
二、申报所需材料
(一)关于旅行社招徕游客方面
(1)县内旅行社上报团队(10人以上)过夜汇总清单、对方组团旅行社的确认单传真复印件(须盖有组团社公章)。
(2)县外组团旅行社上报团队(10人以上)行程确认单(单位盖章,明确在武义行程及住宿处),住宿游览有效地税发票复印件,住宿游览团队汇总清单。
(3)旅游大团组团前必须经县旅游主管部门同意。
(4)境外团还须提供全团游客的护照复印件和团队出入境清单。
(5)旅游专线奖励提供与武义县风景旅游管理局签订的专线协议复印件。
(6)旅游商务网站、会务服务公司提供住宿登记汇总清单。
(二)关于旅游节庆活动方面
乡镇(街道)、乡村旅游特色村举办以旅游为主题的节庆活动,向武义县旅游局上报县政府批文、节庆活动方案、议程行程、活动照片等节庆相关资料。
(三)关于旅游企业提升和旅游人才方面
(1)申请旅行社评星奖励的,需提供市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关于核准为星级品质旅行社的文件复印件、星级旅行社标志牌照片、《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2)申请新评定为国家星级旅游饭店、绿色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酒店奖励的,需提供由相应评定机构核准的文件复印件、等级标志牌照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申请引进全球酒店集团100强和中国饭店业最具规模30强奖励的,需提供酒店管理集团和饭店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当年《HOTELS》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年度排名》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