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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局党〔2013〕2号
中共武义县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中共武义县委办公室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县机关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质采购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县委办〔2012〕77号)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的工作分工
按照开展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工作的五个重点,将责任分工如下:
局党委书记、局长朱济岳:负责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森林病虫害防治专项经费的审核和本局项目专项经费中的间接费用支出的审核。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菊珍:分管行政审批,负责林政项目专项经费中的直接费用支出的审核。
党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谢英龙:分管物资采购,负责森林消防项目专项经费中的直接费用支出的审核。
党委委员、副局长蔡敏俊:分管人事、工程建设管理,负责营林项目专项经费中的直接费用支出的审核。
党委委员李军武:负责本局财务支出的审批。
二、开展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的工作办法
1、财务管理:经费支出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日常行政经费支出由经办人填写报销单,财务初审,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报销;重大项目资金拨付需经局班子研究同意后,再按程序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