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现将《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2013年6月26日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刻吸取近期部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预防,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浙交明电〔2013〕7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市交发〔2013〕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从业人员自律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提高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为加快建设以“安全、通达、便捷、经济”为核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检查内容
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检查范围为,全县列入行业监管的交通基础设施、行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企业以及所有的生产经营建设领域和作业环节、场所、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设备。检查内容主要为两大部分:
(一)共性内容
1.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教育到个人。
2.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一岗双责”的建立情况,是否层层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情况。
3.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基层一线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5.“打非治违”是否有效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是否已落实检查登记、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挂牌督办、完成销号等管理制度,重大隐患是否治理或防控到位。
6.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
7.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问责和教训吸取情况。
(二)行业内容
1.道路运输。以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包车(旅游)客运为重点,检查道路客运安全年、旅游包车、长途客车专项整治等活动开展情况;检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车载GPS等卫星定位装置、车载视频系统安装使用情况;检查打击无牌无证、非法运输、超员、站外组客等情况;检查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适运情况;检查客车行驶线路、夜间行驶、驾驶人驾驶时间和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情况;检查道路客运车辆消防救生等安全设施设备配备、车载GPS、视频系统使用监管情况;检查道路(城市)客运站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各类企业(含驾培、维修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水上交通。重点检查石鹅湖渡口运输船舶配员及持证情况、船用安全设施设备(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配备使用情况;检查企业(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交通工程建设。检查在建工程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性较大的环节、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方案的制定和执行监管情况、危险环境和时段作业监管、工程质量情况;检查企业经营和安全资质、企业及人员资质管理、施工信用等情况;检查民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用电、民爆物品管理情况;检查各类企业(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4.公路运行。以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整治以及桥梁隧道运行安全为重点,检查连续下坡、急弯陡坡、交叉路口等路段各类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施工作业现场安全规范、企业持证作业执行情况、危病桥梁隧道整治情况;检查涉路(跨越、穿越、架设、埋设、占道、封闭、上跨公路的非公路标志)作业行政许可审批及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检查各类企业(运营管理及作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5.检查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构监管责任落实和行政执法情况。
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1-6。
三、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行业检查、主管部门督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地毯式、集中性的检查整治。检查过程中,要强调五个突出,一是要突出车辆运营、公路运行、危险品储运及桥隧等结构物施工、运行等事故易发多发环节;二是要突出人员密集、人员流动性较大的车站、客运交通工具、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三是要突出超限超载超速运输、无资质经营等监管重点难点;四是要突出台风、暴雨、洪涝、高温等特殊天气时段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安全监管和应急防范;五是要突出事故和险情反复发生,隐患未根治的重点企业和地区。
四、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时间从2013年6月25日到9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25日—6月30日):宣传发动,全面部署。
各单位以中央领导批示指示和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为重点,层层传达,组织学习,广泛宣传,将各项工作要求、政策措施和本次大排查大整治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到基层一线。行业管理部门,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要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每一个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都能知晓、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要求,主动参与排查整治行动。
第二阶段(6月30日—9月5日):全面排查,督促整改。
各单位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工作,逐个环节、逐个岗位,逐站、逐路、逐线、逐车进行地毯式检查,不放过任何细节,做到不留一处死角、不放过一个漏洞、不留下一处盲点,逐一登记排查情况,存档备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每周报县交通运输局运管科和有关行业管理机构。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全县的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工具、和生产经营企业(含中介、非企业类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分别对照不同类别填写附表),做好记录(检查人员手写签名,加注时间),存档备查,并树立典型,推出样板、分类指导。对重点监管企业和环节开展重点检查,细化检查内容,加密检查频次,提高检查实效。
对排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尽快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措施、责任人、责任时限和资金。对一时难以整改且危险性较大的,要确定整改时间节点,落实具体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意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