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党支部:
经县委组织部同意,乡党委决定在全乡全面开展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为确保我乡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市、县委的部署和要求,以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主线,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更加从严抓好村级组织换届,努力选出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村干部队伍,为全面推进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这次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为本次换届制定的其他文件。
三、遵循原则
为了做好这次换届工作,根据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章依法办事的要求,乡党委制定了以下五项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原则。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在上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二是坚持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途径和形式,拓宽党员群众参与渠道,倡导公开、公平、有序竞争,积极稳妥地推进村级民主选举。三是坚持依章依法选举原则。严格执行法定的选举程序和条件,做到程序不减,按章办事。分阶段加强对工作组成员和乡村干部的业务培训,做到未经培训不上岗。坚决防止选举中出现违法违章现象,切实保障党员、选民的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的公开公正和依法有效;四是坚持创新创优原则。全面推行村党组织选举“两推一选”的方法,经党员、户代表测评、民主推荐的对象经资格审查后确定为村党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五是坚持公平有序竞争原则。要坚持“先定事、再选人、后践诺”的原则,全面推行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的“三项承诺”制度。竞职承诺,主要是由候选人就遵守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向党员、群众作出书面公开承诺,深化完善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制,进一步增强候选人的创业意识,同时要防止出现个人捐助村公益事业财物与选举挂钩的现象。
四、村两委班子的职数和结构
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职数,村级党组织班子职数一般3至5人。具体职数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原则上党员人数在25名以上的村设支委5名,其中书记1名;党员人数在24名以下10名以上的村设支委3名,其中书记1 名;党员人数在10名以下的村不设支委,只设村党支部书记1名(具体职数见安排表)。有5名以上女党员的支部,要通过法定程序,选出一名女支部委员,其他有合适党组织女委员人选的党支部,要积极引导和推荐合适人选参选。
五、村级班子成员任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与上级党委、政府保持一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作风民主。
2、服务意识强。愿为群众服务,对群众有感情,对工作有热情。党员群众信得过、靠得住,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3、团结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团结配合意识和大局意识,善于协调各方面力量,作风民主,关系和谐。
4、工作能力强。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政策法律意识,按照上级党委政府要求以及村务联席会议决议履行职责;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艰苦创业的精神,努力实现加快发展有本事、解决困难有办法、化解矛盾有权威的“三有”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2、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
4、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
5、丧失行为能力的。
村《选举办法》还应明确:如有上述五种情形人员当选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当选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
1、近三年内曾受党内撤销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
2、有严重个人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
3、长期外出或身体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4、侵占集体资产或长期拖欠公款,在群众中影响较差的;
5、长期闹不团结,组织或煽动集体上访或参与越级上访,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严重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在限期内拒不自行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