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经普办:
根据省《关于下发<浙江省第三次经济普查规范单位基础信息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经普办[2013]20号)和市《关于第三次经济普查规范单位基础信息工作进度安排的通知》(金经普办[2013]15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高质量做好全县第三次经济普查规范单位基础信息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进度和要求,结合武义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范单位基础信息工作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10月11日前)
全面完成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完成小区划分
和地图绘制工作;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分发,完成单位核查底册的打印;开展单位核查前工作动员和前期宣传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10月初—10月25日)
组织普查员对辖区所有的法人、产业单位及个体户开展全面的“地毯式”调查,填写《第三次经济普查规范单位基础信息普查员工作记录表》、《第三次经济普查规范单位基础信息工作台账》及《多产业法人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表》。
(三)审核、编码录入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
调查结束后,乡级普查机构及时组织人员对工作表及台帐进行审核、专项编码,并将工作表、工作台帐逐条录入到《浙江省三经普台帐管理系统》。
(四)查遗补漏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
数据上报后,利用数据处理软件将“地毯式”核查建立的单位基础信息台账数据与核查数据库进行比对后生成《与部门数据比对差异情况核查表》,乡级经普办对表中所列未找到的单位进行查遗补漏,重点是核查底册的单位是否遗漏、个体户是否遗漏及单位台帐经济指标的真实性,据实填写核查情况,确保“应统尽统”,于11月25日前,县级普查办负责将查漏补缺后的调查数据上报到《浙江省三经普台帐管理系统》。
(五)总结评估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
认真开展规范单位基础信息工作质量评估和工作总结,把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归纳、梳理出来,为正式普查登记积累经验,制定应对措施,并于11月底前上报数据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