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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武义经济开发区白洋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武义县武义江塘头至丁前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报告》及《武义县武义江塘头至丁前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现就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如下:
一、本工程范围为武义江塘头至丁前段,工程左岸位于壶山街道,右岸位于白洋街道,始于丁前铁路桥,左右岸分别终于壶山街道和白洋街道与履坦镇交界处。
工程建设占地面积33.98hm2,其中永久占地13.33hm2,临时占用20.65hm2,工程总投资438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482万元,计划总工期10个月。工程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和表土层的剥离、堆放,一定程度上扰动原地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极易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为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措施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二、工程开挖土石方总量18.50万m3,填筑总量46.07万m3,综合利用开挖方6.29万m3,借方39.41万m3,均通过合法料场商购解决,弃渣3.59万m3用于堤防保护区低洼区域填筑。本工程不设弃渣场。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为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共计44.41hm2,其中项目建设区33.98hm2,直接影响区10.43hm2。
四、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为2015年,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25,拦渣率95%,林草覆盖率27%,林草植被恢复率98%。
五、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分三个区,堤线工程防治区、河道疏浚工程防治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各分区防治措施如下:
(一)堤线工程防治区:本防治区面积计18.04hm2,主要防治措施为清表、覆土、排水、堤坡绿化、临时排水及沉砂、草包袋防护。
(二)河道疏浚工程防治区:本防治区面积计24.50hm2,主要是加强水土保持施工管理,完善疏浚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因疏浚产生的浑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