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各科室(处、中心):
为了进一步拓展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更好地发挥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决定在全县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以社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为依托,整合职能,把普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司法职能触角延伸到社区,着力构建社区法律服务体系,全力助推“五个武义”建设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一)普法工作进社区。司法所要帮助社区建立法制学校和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利用法制学校对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和法制宣传志愿者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帮助社区设立法律图书室、法制宣传栏,及时更新普法宣传挂图、法律书籍等;结合主题日、宣传日、纪念日活动,通过挂图、标语等形式,在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人民调解工作进社区。司法所要指导和帮助社区设立人民调解室;指导社区选调、组建由3人(含社区法律顾问)以上组成的社区调解组织,建议社区主要领导兼任调解主任,成员可吸收有威望、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士担任(或知心大叔、知心大姐兼任);指导社区做好一般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遇有重大疑难纠纷,司法所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处;社区调解的案件纳入“以奖代补”的政策范畴。
(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进社区。司法所要帮助有2名以上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设立矫正工作站;指导社区建立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分类管理,提高特殊人群的管控能力;要组织社区干部与社区矫正、刑释重点人员结对帮教,做到有困难及时帮助、有问题及时解决”,并建立帮教工作档案,切实提高社区“特殊人群”管理质量。
(四)法律援助工作进社区。司法所要做好《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工作,在人口密集区张挂法律援助指示牌,明确法律援助范围和所需提交的材料;重点做好社区弱势群体的工伤赔偿、企业欠薪等法律援助工作。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维权效率。
(五)法律顾问进社区。司法所要督促社区法律顾问切实履行好“法律宣传员、纠纷调解员、决策参议员和援助联络员”的职责。社区法律顾问帮助社区草拟、审查法律文书;应邀参与社区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应邀列席社区研究重大事项的会议,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社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参与社区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帮助社区修订自治章程;帮助居民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司法所要督促法律顾问每月第一周、第三周的周三进社区值班,实行工作日志制度,做到一事一记,一次一记。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运行阶段(10月底至11月中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