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教育办公室、乡镇中心小学:
为促进我县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分调动我县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民办幼儿园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审批在册的民办幼儿园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忠诚幼儿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富有爱心。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刻苦钻研业务,教育教学工作效果好、质量高或在原基础上有显著提高。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坚持改革、勇于探索、成绩显著。
三、评选名额
优秀教师名额按各乡镇(街道)教师人数的5%推荐,教师数不足15名的乡镇由所在学区统筹推荐,优秀教师名额尽量向一线教师倾斜。
四、评选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