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直属学校(单位):
县委、县政府转发的《武义县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将青少年列为“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推动我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根据浙司(2007)137号《关于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培养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年来,我县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网络不断健全,教育形式和内容日趋丰富,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但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青少年法律意识不高,依法维权意识不强,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因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提高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功能,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努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根据小学、中学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完善和规范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分类施教,增强学习效果。要在教授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把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放在突出位置,结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
2、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逐步做到计划统一实施,师资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落实,课程统一设置,实现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要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把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内容。
3、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授课技能,提高法制课教学质量。“五五”普法期间,要分期分批对中小学法制课教师轮训一次。进一步健全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在“五五”普法期间,实现全县100%的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培训和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教师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教师专业知识综合水平继续教育的范畴,提高教师法律素质。 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适时制定有关学校法制课程考试考核、法制课教师培训考核、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培训管理以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等制度,逐步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4、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通过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5、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不断深化依法治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的领导机构建设,加大依法治校工作的考核力度,进一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要以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构建安全文明的和谐校园。
三、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渠道,实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突破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综合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多种法制教育资源,加强社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正确处理各种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切实发挥基地的宣传教育功能。进一步发挥社区、乡镇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列入社区、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黑板报、展览橱窗、录像、案例、学习参观等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和互联网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独特优势,不断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为青少年提供方便的学法场所和快捷的法律信息服务。大力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和“归正青少年安置帮教导航工程”,加强对罪错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和帮教工作,通过教育和服务,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止罪错青少年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障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要分工配合,协同运作,积极探索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行之有效的方式和制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实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县文明办、关工委、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团委等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通过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 “五五”普法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与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形成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网络,努力营造领导有力、职责明晰、分工协作、规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