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节能降耗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当前电力供需存在较大缺口的实际,为发挥公共机构在全民节能行动中的表率和模范作用,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工作目标任务。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公共机构(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实施限制使用空调制度,从8月8日开始到9月30日各部门单位上午10前停开空调,10时之后提倡尽量少用或不用空调,下午5时前关闭空调。在使用空调时,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县节能办、县监察、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对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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