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温泉度假区管委会:
为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浙民事[2013]4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清明祭扫群众的安全保障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牢固树立清明祭扫火灾隐患和公墓踩踏事故的忧患意识,强化对革命先烈祭典场地和殡葬服务场所各项安全措施的安全检查,清除祭扫场所安全隐患,制定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路线,积极疏导人流,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各单位要沟通、配合公安、宣传、交通、林业、工商等部门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温馨、周到服务。
二、积极引导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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