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提升园区管理水平,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工业发展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奖补对象
经济开发区(白洋街道)、壶山街道、熟溪街道、桐琴镇、泉溪镇、王宅镇、履坦镇、茭道镇工业功能区。
二、园区经济社会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标准
1.发展规模(26分)
(1)工业总产值(8分)
完成年度工业总产值目标任务的得1分,每增减1%加减0.1分。完成年度规上工业总产值目标任务的得7分,每增减1%加减0.1分;增幅高于全县平均增长水平的,每增1个百分点加0.2分。规上工业总产值占全县比重以10%为基数,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2分。
(2)工业增加值(8分)
完成年度工业增加值目标任务的得1分,每增减1%加减0.1分。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目标任务的得7分,每增减1%加减0.1分;增幅高于全县平均增长水平的,每增1个百分点加0.2分。
(3)工业利税(5分)
完成年度工业税收目标任务的得2分,每增减1%加减0.1分。完成年度规上工业利税目标任务的得3分,每增减1%加减0.1分。
(4)规模经济(5分)
小微企业上规模(5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得5分,每超(少)1家加(减)0.2分,县内规上企业搬迁的,按0.5家计入原搬出的乡镇(街道);每新增1家销售额1亿元以上企业加0.5分。
规模企业占比(附加分):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投产企业的比例超过全县平均水平的,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0.1分。
2.发展效益(20分)
(1)经济密度(6分)
区内投产工业企业平均经济密度增幅达到10%的得6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0.1分;经济密度超过全县平均水平以上的,每增加1%加0.1分。
(2)税收贡献率(8分)
区内投产工业企业平均税收贡献率增幅达到10%的得8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0.1分;税收贡献率超过全县平均水平以上的,每增加1%加0.1分。
(3)增加值率(6分)
规上企业增加值率达到18%的得6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0.2分。
3.发展潜力(30分)
(1)工业投入(18分)
完成限额以上工业投入目标任务的得10分,每增减1%加减0.1分;增幅高于全县平均增长水平的,每增1个百分点加0.2分。完成年度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投资额任务的得3分,每减1%减0.1分。区内投产企业平均投资强度(累计)增幅达到15%的,得5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0.1分。工业投入占全县比重以10%为基数,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1分。
(2)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6分)
完成年度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任务的得6分,每增减1%加减0.1分;新产品产值占全县比重以10%为基数,每增1个百分点加0.2分。
(3)项目建设进度(6分)
区内购地半年以上工业企业开工率与上年度持平的得2分,每增减1%加减0.2分;区内购地两年以上工业企业投产率与上年度持平的得2分,每增减1%加减0.2分;区内投产企业面积占区内工业企业用地总面积比例与上年度持平的得2分,每增减1%加减0.2分。
(4)清闲促产(加减分)
加分项:当年收回企业闲置土地重新安排建设项目的每宗加1分,单宗土地超过15亩的,每15亩加0.2分;闲置满两年的土地每清闲1宗加0.2分,单宗土地超过15亩的,每15亩加0.2分(该项加分不重复计算);
扣分项:闲置满一年以上的土地每宗扣0.1分,单宗土地超过15亩的,每15亩扣0.1分;闲置满两年以上的土地每宗扣0.2分,单宗土地超过15亩的,每15亩扣0.2分;已转用土地至次年未供的,每宗扣0.2分。
本项加减分相抵后,最高加扣分不超过10分,考核依据由国土资源局提供数据。
(5)科技创新(附加分)
创新平台建设:当年新增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市级每家加0.1分,省级及以上每家加0.5分。该项最高加3分。
科技创新:当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专利示范企业、信息化示范企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数字企业、新产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等的,市级每家(只)加0.1分,省级每家(只)加0.3分,国家级每家(只)加0.5分。该项最高加6分。
创新支出:规模以上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1.5%,加1分,每增0.1%加0.5分,最高加2分。
4.管理水平(24分)
(1)基础工作(10分)
开发区及工业功能区基础材料未能按要求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扣1分;对进区企业基本情况表进行动态更新,园区办督查时发现未更新的,每次扣0.5分;相关统计报表每迟报一次扣0.5分,拒报一次扣1分;统计数据不准确的每次扣0.5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1—2分;未能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县里组织的重大活动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2)园区管理(14分)
出让到企业的地块完成五通(道路、供电、供水、排污管道、通讯),得2分,每缺少一项扣0.5分;园区环境卫生基本分4分,根据环境卫生考核结果折算;完成年度“三改一拆”旧厂房改造任务且台帐资料齐全的得5分,每增减1%加减0.1分;已实行租赁企业备案制度的得1分,备案率达到园区平均水平的得2分,每增减1%加减0.1分。
(二)考核方法与奖惩标准
1.考核采取审查报表与现场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发现抽查结果与报表不符,每项扣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