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温泉度假区管委会: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函〔2013〕68号)和《武义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武土资〔2013〕10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我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及时向耕地保护责任人发放补偿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按照《武义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工作班子,负责本辖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落实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扎扎实实抓好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设试点的各项工作。
二、认真部署、全面调查。要按照《武义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部署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全面、仔细调查各村、各户的耕地保护补偿类型、地块、面积等信息,建立村、乡镇耕地保护数据信息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