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泉政〔2013〕85号
关于印发泉溪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镇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县委办[2013]87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本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资产清查的范围内容:
1.清查范围:本单位所有资产;
2.清查内容:
①本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等基本情况;
②土地、房屋及构建物、车辆及大宗固定资产占有使用和权属情况;
③其他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
④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和担保抵押情况;
⑤对外投资情况;
⑥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⑦国有资产政策、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⑧其他需要清查的重大事项。
土地、房屋、建筑物、构建物按宗地进行清查,“一宗一表”,同时附相应的权证和宗地界址图,无权证的应附土地征用、赠用合同、付款凭证及建设许可证相关原始材料复印件。
二、清查步骤、时间
根据上级资产清查的有关规定,做好前期准备、组织清查、整改完善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