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乡镇,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面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更好地推动企业层面的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工作,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浙江省清洁生产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有色金属冶炼、化工、铸造、电镀、金属门、旅游休闲用品等重点行业开展2014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我县有4家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列入省重点清洁生产审核。现将2014年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下一步清洁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审核工作扎实推进
各有关企业应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清洁生产审核对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有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企业应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在名单公布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启动审核工作,并将企业基本情况、委托审核的技术服务合同、审核工作计划等分别报经济商务局和环保局备案。为方便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现将已经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公布的浙江省2013-201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名单(武义县经济商务局网站下载),企业可委托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开展清洁审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