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三改一拆”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全乡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巩固“三改一拆”成果,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无违建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无违建乡”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结合全县开展的“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一整治”等专项工作,在全乡各行政村组织开展“无违建村”创建,通过“无违建村”的创建,使全乡党员干部群众禁违控违意识进一步增强,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
2014年2月底前,以村为单位对辖区内农民住房情况进行调查,逐户登记造册,形成村民住房档案。确定碗铺、上下仓等2个村为试点村,开展地毯式拆违行动,并于2月底前完成。其它村于3月份开始拆违,在5月底前基本完成拆违行动。6至7月组织扫尾攻坚,确保在7月底前通过金华市“无违建乡”创建的验收。
二、创建标准
1.无既有违法建筑。全面完成“三改一拆”目标任务,对既有违法建设,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做到应拆尽拆。
2.无新增违法建筑。全面禁止违法建设行为,对新增违法建筑,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处置,做到即查即拆。
3.无规划盲区。全面完成乡村规划编制,做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全覆盖。
4.无管理死角。建立健全建法建筑防控治理的政策体系、工作机制和管理网格,做到管理规范有序。
5.无非法“一户多宅”。完成非法“一户多宅”的清理整治,对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农民宅基地应保尽保。
6.无党员干部、代表委员违建。全乡党员干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及县政协委员无违建行为。
7.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没有因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引发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做到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4年2月12日至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