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根据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从2013年11月开始全面实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为确保我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市、县委的部署和要求,以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主线,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从严抓好村级组织换届,努力选出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干部队伍,为全面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8〕33号)、民政部《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民发〔2013〕76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11〕11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10〕8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8〕68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的通知》(浙民基〔2010〕244号)、省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村级组织换届中严格把握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通知》(浙村换发〔2013〕4号),以及为本次换届制定的其他文件。
三、遵循原则
为了做好这次换届工作,根据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章依法办事的要求,镇党委制定以下五项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原则。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在上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二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结构服从功能,进一步明确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从严审查把关,从源头上把好村干部素质关,选优配强村级组织班子,努力实现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零当选目标。三是坚持依章依法选举原则。严格执行法定的选举程序和条件,做到程序不减,按章办事。分阶段加强对工作组成员和镇村干部的业务培训,做到未经培训不上岗。坚决防止选举中出现违法违章现象,切实保障党员、选民的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的公开公正和依法有效;四是坚持创新创优原则。全面推行村党组织选举“两推一选”的方法,经党员和户代表全额定向推荐、镇党委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后,确定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人选;实行村委会“自荐直选”的方法,对报名参加竞选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要大力推行竞选对象在选前作出书面竞职承诺,各村要统一组织自荐对象开展竞职活动,让选民更好地行使选择权。要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实行村委女委员专职专选。五是坚持公平有序竞争原则。要坚持“先定事、再选人、后践诺”的原则,全面推行竞职承诺、创业承诺、辞职承诺的“三项承诺”制度。竞职承诺,主要是由候选人(自荐人)就遵守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向党员、群众作出书面公开承诺,有条件的推行公开竞职演说。同时要防止出现个人捐助村公益事业财物与选举挂钩的现象。
四、村两委班子的职数和结构
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党组织、村委会班子成员的职数,村两委班子职数一般3至7人。具体职数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原则上党员人数在30名以上的村设支委5名,其中书记1名;党员人数在30名以下3的村设支委3名,其中书记1 名。原则上700人口以上的村设村委会成员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2名(含女委员1名);700人口以下的村设村委会成员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女委员1名。
积极推进村“两委”干部交叉兼职,引导、鼓励和支持党员特别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对一些规模较小(300人口以下)、村委会主任无合适人选、村党组织书记驾驭全局能力较强的村,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努力实现“一肩挑”。提倡共青团、妇女、民兵等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由村两委成员兼任。
鼓励和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妇女进入村两委班子。要引导广大党员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选进村党组织班子;在选民登记时,要尽量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都登记为选民。坚持和完善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制度,确保每村都有一名村民委员会女委员;进一步加大选配力度,努力把更多的优秀女党员选进村党组织班子。有优秀女委员人选的村,都应选出女支委,在全额定向推荐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时,单列“女支委人选”,实行专职专推。
五、村级组织班子成员任职资格条件
村级组织班子候选人(自荐人)应当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服务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群众信得过。
1、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与上级党委、政府保持一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作风民主。
2、服务意识强。愿为群众服务,对群众有感情,对工作有热情。党员群众信得过、靠得住,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3、团结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团结配合意识和大局意识,善于协调各方面力量,作风民主,关系和谐。
4、工作能力强。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政策法律意识,按照上级党委政府要求以及村务联席会议决议履行职责;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艰苦创业的精神,努力实现加快发展有本事、解决困难有办法、化解矛盾有权威的“三有”要求。
5、掌握一定的现代科学技术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和实用技术。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为村集体服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自荐人):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者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
3、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
4、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
5、丧失行为能力的。
村《选举办法》还应明确:如有上述五种情形人员当选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当选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自荐人):
1、长期闹不团结,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组织或煽动集体上访或参与越级上访,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2、有严重个人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
3、长期外出或身体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4、侵占集体资产或长期拖欠公款,在群众中影响较差的;
5、有严重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在限期内拒不自行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
6、上一届任期内,有辞职承诺情形发生,但不主动辞职的;
7、在党员五星管理评定中被评为一星级及以下的或上一届任期内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8、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候选人(自荐人)之间存在近亲属或近姻亲关系的(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原则上推荐一人为候选人(自荐人)。
六、方法和步骤
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从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总体时间安排50天左右。
第一阶段: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时间安排1天,11月11日。
1、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成立茭道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明确人员分工。
2、建立指导组。指导组成员要进村帮助指导各村换届选举工作,保证每个村至少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
3、成立选举观察团。成立2个选举观察团,根据需要开展巡视视察,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助推换届选举平稳、有序进行。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时间安排4天,从11月12日到11月15日。
1、召开全体镇干部会议,提高认识,明确换届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2、驻村干部进村调查摸底,全面、真实了解村班子现状、群众思想动态,掌握热点难点问题。在此基础上,做好分析汇总工作,提出下一步换届选举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措施,为镇党委决策提供确切的依据。
3、召开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动员大会,由全体镇干部、大学生村官,村两委成员、村监委会主任,县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观察团、指导组成员、农村“两富”局级指导员参加,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村两委会、社管会公章由驻村干部收缴到镇党政办统一保管,并做好村公物登记造册。
4、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及有关农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知识。每村必须悬挂一条宣传横幅,大村至少张贴10张、小村至少张贴5张以上宣传标语。
第三阶段: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间安排45日,从11月15日至12月31日。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按照先村党组织换届,后村民委员会换届,再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换届的顺序进行。在选民登记后推选村民(社员)代表。
(一)党支部换届选举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采用“两推一选”的方法进行,相关要求如下:
1、明确任职资格条件和各村支部委员职数。公布党支部委员任职的资格条件和不能列入候选人的有关规定,使每位党员、群众明确候选人标准。根据各村实际,由镇党委确定各村党支部支委职数,一般为3-5人。
2、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全额定向推荐办法,确定各村的具体选举时间、人员安排。
3、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职位职数、任职条件与资格、选举程序、时间安排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