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有关乡镇(街道)安监所,各矿山企业:
2013年,相关乡镇(街道)安监所和矿山企业按照《2013年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确保了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针对当前矿山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制订了《2014年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武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6日
2014年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2014年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矿〔2014〕43号)和我局2014年主要工作事项落实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全面排查、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开展反“三违”活动,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全面改善。
二、工作目标
2014年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实现的主要目标有:
(一)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控制矿山事故的发生,实现零亡人事故。
(二)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8%以上,重大事故隐患全部得到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无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四)地下矿山顶板、通风方面的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杜绝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全面取缔空场法采矿(无底柱采矿法)采场内人工装运作业。
(五)露天矿山采场外作业场所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以下18项隐患作为2014年全县矿山排查治理的重点:
(一)露天矿山
1.台阶式开采不规范。主要有:台阶高度大于机械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或超过设计规定;工作平台宽度小于设计规定。
2.小型露天采石场分层开采不规范。主要有:分层开采的总高度超过60米或分层高度超过20米;凿岩平台宽度不符合安全要求;工作边坡角不符合设计要求。
3.最终边坡没有按设计要求留设,高陡危险边坡没有落实安全监测监控措施,危及下部作业人员安全的。
4.道路坡度过陡,临崖、临水高落差地段没有防护挡墙,长下坡路段没有紧急避险设施的。
5.破碎系统设备设施存在的隐患。主要有:设备转动部分没有安装防护设施;破碎机喂料口无车挡;“一破龙口”没有安装栅条式防护罩;登高作业平台没有设置防护栏杆。
(二)地下矿山
6.运输行人巷道、人工作业采场通过破碎软弱地带没有采取支护措施的。
7.运输行人巷道、人工作业采场的高度、宽度超过设计规定,难以进行“敲帮问顶”检查或不能保持顶板稳定的。
8.浅孔留矿法采场宽度超过5米,或矿体、围岩不稳固,但人员需进入采场内作业,无法保障顶板安全的;空场法采矿(无底柱采矿法)采场内人工装运作业的。
9.大面积采空区(主要指不能长期保持稳定的采空区)没有按照规定处理,危及作业场所、地表居民、地表重要设施安全的。
10.独头巷道(采场)超过6米,没有采取有效机械通风的。
11.存在水患的。主要有:采矿影响范围内存在老空水、岩溶水,但赋存不清楚或没有采取探放水措施的;地表大型水体、河流与矿井存在明显水力联系的。
12.立井提升系统防坠、防过卷装置没有定期进行有效性试验和检验的。
13.矿井提升机、罐笼、通风机等属于安监总管一〔2013〕101号文件要求淘汰范围的。
(三)尾矿库
14.尾矿库排洪设施损坏或排洪能力不足,可能危及坝体安全的。
(四)安全管理方面
15.无章可遵的。重点是没有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维修、安装、清理、排险等辅助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施工组织设计。
16.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即“三违”)。
17.没有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重点是没有进行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和组织施工前没有进行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学习培训的。
18.没有绘制能反映矿山生产安全现状的图纸的(备注矿山应具备的图纸主要有:地下矿山井上井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或纵投影)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线路图等;露天矿山采剥工程平面图、总平面布置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