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直属学校(单位)、街道教育办公室、乡镇中心小学、县城四所小学、三所公办幼儿园:
现将《武义县义务段学校教学质量监测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学校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武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
武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印发
武义县义务段学校教学质量监测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段学校办学行为,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小学文化学科教学质量监测办法
1.1-2年级各科,按照武教〔2014〕3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小学低段年级学生期末考试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每学期末实行乐考。乐考的时间、形式、内容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确定。
2.4-6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实行学年监测,监测范围可以是一个年级的一科,也可以是几个年级的几科。监测时间一般为每年六月中下旬。
根据本县当年的实际情况,选取下列两种方案中的一种执行学年监测。
(1)方案一:全县被监测年级所有学生都参加监测,但在监测前随机抽取参加监测的部分学生进行监测后的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具体监测办法细则按以前六年级监测办法执行。
(2)方案二:参照《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实施办法》,抽取被监测年级学生总数的20%(农村小规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定)进行监测和成绩统计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