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接产单位:
为加强我县爱婴医院内涵建设,持续营造爱婴爱母社会氛围,全面落实母乳喂养的十条措施,提升产科儿科服务水平,保护和促进儿童健康,使之成为宣传推广国际共识和普遍需求的母乳喂养重要阵地,根据国家卫计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管理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14〕185号)和省卫计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管理的通知》(浙卫便函〔2014〕20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爱婴医院复核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爱婴医院十项措施,建立宣教室并开展哺乳训练和咨询宣教活动,尽力让所有母亲能进行完全的母乳喂养,把出院产妇妥善转至基层的母乳喂养支持组织,争取让所有婴儿从出生到6个月完全母乳喂养。以后添加适当辅食的同时继续母乳喂养直至2岁或更长。
二、建立健全切合本县和本单位实际的促进、保护和支持母乳喂养的管理和服务长效机制。开展爱婴医院全员培训、上岗前培训和重点岗位人员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爱婴医院相关知识知晓率,提高重点岗位人员的母乳喂养理论和指导技能掌握率。各接产单位的医务科人员、母乳喂养宣教人员、产科儿科人员及县妇幼保健院的产前检查、儿保科和保健部人员为重点岗位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