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行政审批科,县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五水共治”保供水饮用水卫生监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便函〔2014〕15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武义县2014年“五水共治”保供水饮用水卫生监督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义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7月8日
武义县2014年“五水共治”保供水饮用水卫生监督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五水共治”保供水饮用水卫生监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便函〔2014〕15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县委、县政府“五水共治”工作总体部署,增强合力,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饮用水安全事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体系,创新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监管方式方法;要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力度,重点针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推进落实全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建设
继续完善浙江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建立水质结果展示或查询平台。县卫生监督所继续按《浙江省2013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水质监测,其中水源水监测频次增加1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将水质检测结果录入国家监测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将水质检测报告交卫生监督所,不合格的检测结果应第一时间上报县卫生局、通报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所负责将水质检测结果录入浙江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并对不合格结果及时进行处理。
县卫生监督所要对全县范围内所有持有卫生许可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武义县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武义县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清溪水厂、武义县王宅自来水有限公司、武义县新宅自来水有限公司)及二次供水、学校自备水卫生管理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按以下要求开展水质监测。
持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饮用水卫生监督和水质监测每季度开展1次;水源水水质监测每年2次,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每季度1次。出厂水和末梢水监测点分布同国家监测网;全县二次供水监测点设10个,为武义县骏达联酒店有限公司、明招大厦、香格里拉大酒店、开禧廊桥大酒店、润华名座、西溪华庭、武义科逸管理有限公司、武义县阳光城公寓楼、江南明珠、宏马时代广场,二次供水水质监测每年2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