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创建美丽县城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以创造清洁优美交通运输环境,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创建美丽县城活动,并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大力实施交通运输尤其是城区交通运输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为人民群众创造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交通运输环境及服务,实现“生态环境美、文明风尚美、平安和谐美”的“三美交通运输”,共创美丽县城。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
在办公楼、车站(候车亭)、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场所设置专栏、制作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图片,提高广大交通运输参与者对创建“美丽县城”活动知晓率,普及治理环境、清洁卫生、健康教育等知识与法规,开展文明乘车宣传,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形成保护交通运输环境的良好行为规范。(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完成时间7月30日前)
(二)清洁公路。
1.在建公路项目做到文明施工,严格实行驻地建设标准化,强化施工路段环境整治,加大对工地乱堆放等管理力度,避免施工车辆扬尘洒漏,避免对原有公路的破坏,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局工程科。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2.加强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修复完善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牌;做好管辖范围内道路两侧行道树的绿化、补植和整形,不出现绿化盲点现象;加大路政执法力度,开展马路市场整治,县城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达到无乱建乱堆乱放标准;加大路面清扫保洁力度,保持良好的路况、路容、路貌。(责任单位:县公路段。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3.结合精品道路建设对农村公交基础设施进行完善,对上松线四八店至山赤线路口段农村公交候车亭统一实施标识、标线,达到安全、美观标准。(责任单位:县公路段。完成时间7月30日前)
(三)清洁运输。
1.加强汽车客运站(含城区公交候车亭)、机动车维修厂(店)、驾驶员训练场等公共服务场所环境清洁的监督管理,确保站容站貌整洁。按规定配置垃圾箱(桶)、垃圾池,落实禁烟等措施,对破损的设施设备及时修复更换,保持各类公共设施完好、整洁,确保垃圾处理、空气质量、食品及饮用水卫生、环境质量等达到清洁标准;加强车辆修理店、二手车经营单位整治,与城管执法、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协作,严禁占道经营、乱堆放废弃零部件、污油脏水污染路面、噪音污染等行为。(责任单位:县运管所、汽运总公司。完成时间9月25日前)
2.整治车容车貌,督促道路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出租车、公交车经营企业加强对驾乘人员的教育,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不乱停乱摆;发班前按规定进行清洗,做到车容车貌整洁;车内设施齐全,服务标志齐全、清晰、正确;驾乘人员文明经营,礼貌服务,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乱闯红灯、乱鸣喇叭现象。(责任单位:县运管所、汽运总公司。完成时间9月20日前)
3.净化运输市场环境。加强城区道路客运秩序治理,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出租车拒载、不使用计价器,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等非法载客运营,客车站外慢行揽客,货车扬撒等违规经营行为;开展公交车、出租车文明卫生车辆评选活动,做到车容车貌整洁,文明载客、文明行车。(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