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泉委[2014]21号
泉溪镇五水共治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考核办法
为扎实推进全镇“五水共治”,巩固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成效,制定全镇《泉溪镇“五水共治”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一)、考核组织。
镇“五水共治”办公室和城建办牵头负责对各村“五水共治”工作以及村庄环境卫生的考核管理。
(二)、考核形式。
采用周通报、月督查、年考核的形式,建立定期巡查、随机抽查、社会监督相结合机制,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二、考核范围: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联村干部、联企干部。
三、考核评分(100分)
(一)、有组织机构,有长效管理制度,有台账记录,有公示栏管理,有经费保障,每缺一项扣2分。(10分)
(二)、日常保洁:村、企内道路、通村公路两侧、广场等公共场所干净。村庄河溪、沟渠、山塘水库清澈,无漂浮物、垃圾堆等,及时打捞清理河道垃圾,并及时全部清运,不得就地掩埋或焚烧,保持河道整洁。村、企绿化带整洁美观,养护及时,绿化带内无垃圾。垃圾清运及时,全部进垃圾房(箱),无垃圾不入箱现象。每一项不完成扣3分。(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