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统计中心:
根据《金华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金统〔2014〕41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地区
1.泉溪镇承担县级综合试点任务。
2.其他乡镇、街道和部门积极参与试点培训工作,为明年双轨运行奠定基础。
二、试点内容
本次试点以调查地区的法人单位为调查对象,根据调查对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数据采集方式:
1.纳入“一套表”联网直报的调查单位,根据单位类型分别填报《工业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房地产开发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建筑业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批零住餐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服务业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门户采集、审核、验收试点数据。
2.纳入小微企业调查范围的调查单位,暂不按抽样调查的方法收集数据,但为了保证试点地区数据的完整性,有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小微企业,均要填报《小微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根据试点的要求按财务支出法收集数据,由试点乡镇负责催报,县统计局负责录入、审核、上报。
3.“一套表”联网直报和小微企业统计范围以外的调查单位,分别填报《部门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1》、《部门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2》和《新建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试点乡镇负责催报,县统计局负责录入、审核、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