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统计中心:
为加快推进新增“四上”企业的审核申报入库工作,将更多符合“四上”标准的企业纳入统计范围,实现应统尽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四上”企业的标准及重要意义
“四上”企业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是指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标准是指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或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企业。
自2011年开始,国家统计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数据的监控,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在全国推行了“企业一套表”统计联网直报系统,自此所有“四上”企业均通过互联网将数据直接报送到国家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先入库,后出数”的原则和要求,每年必须确保一定数量的新增企业入库,才能确保我县社会经济持续较快的发展。特别是在当前现有“四上”企业增速放缓,增长乏力的情况下,培育发掘更多的新增“四上”企业入库显得尤为重要。只有抓好单位新增工作,使更多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纳入统计范围,才能为我县明年和今后几年的经济增长提供真实数据和决策依据。
二、全面开展新增“四上”企业的排查摸底工作
为全面准确反映我县经济发展成果,切实抓好我县新增“四上”企业申报工作,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应上下联动、多措并举、严把质量关,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工作,确保新增“四上”企业申报工作稳步推进。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增“四上”企业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开展辖区内所有企业(特别是租赁企业,由于其经营场所不固定,流动性较大容易出现疏漏)的排查摸底工作,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建立企业动态监测系统,积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对已经或将要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要及时向县局反馈,并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四下”转“四上”所需的各项申报材料,使企业进入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