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竞争激励机制,根据《关于开展武义县第四届享受县政府津贴优秀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武人才办〔2014〕1号)精神,决定开展第四届武义县名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和名额
1.评选范围、对象: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在岗医疗卫生工作者,年龄一般距法定退休时间不少于三年,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名额:本届名医评选名额为15名。
二、评选条件
被推荐对象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模范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在职工中起指导、示范和榜样作用。对曾发生医疗事故或医德、医风存在严重问题者,实行一票否决。并具备下列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医疗卫生工作10年以上,或已获市级以上名医称号。
2.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为科研项目的主要承担者或在引进、推广医疗卫生新技术方面作出突出成绩,2009年7月1日到2013年12月30日期间获得过县科研成果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以上者;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者2009年7月1日到2013年12月30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卫生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参评者为上一届名医的,2013年12月30日前应主持完成一项及以上县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有两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3.任现职以来,每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业务水平较高,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带教能力,悉心指导下级卫技人员,在本县具有较高知名度。
5.2009年7月1日以来或任副高以来获得过县级以上(含县级,包括卫生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