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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后乐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武义县泉溪镇江山村对沟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及《武义县泉溪镇江山村对沟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现就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如下:
一、本工程位于武义县江山村对沟坑山坡,距武义县城区7.0km,距泉溪镇江山村西0.6km,行政区属泉溪镇江山村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9°53′01″、北纬28°54′24″。
矿区总用地面积10.88hm2,均为临时占地,其中开采区5.77 hm2,场外设施区5.11 hm2.工程总投资2242万元,计划开采期4.27年 。工程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和表土层的剥离、堆放,一定程度上扰动原地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极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措施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是非常必要的。
二、矿区开挖土石方总量79.98万m3,填筑总量2.50万m3,商售77.48万m3。本开采区不产生弃渣。
三、矿区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为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共计12.38hm2,其中项目建设区10.88hm2,直接影响区1.50hm2。
四、矿区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设计水平年为2020年,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87%,土壤流失控制比1.25,拦渣率95%,林草覆盖率22%,林草植被恢复率97%。
五、矿区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分为开采区防治区、场外设施防治区等二个分区。各分区防治措施如下:
(一)开采区防治区:本防治区面积计6.38hm2,包括开采区5.77 hm2和矿区周边影响区0.61 hm2,主要防治措施为:1、新建排水沟、砖砌沉砂池、场地平整、浆砌挡墙、清坡。2、矿区绿化。3、临时排水沟、拦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