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所队、分局、中心:
根据《金华市市场监管局“春安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经研究,决定于2月10-13日开展以检查冷库食品为重点的“春安2号”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市市场监管局“五五”工程,按照打防并举、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通过精心组织开展“春安2号”行动,强化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防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检查重点
(一)有无销售腐败变质肉制品、不合格肉及肉制品、无合法来源肉及肉制品、无“两证两章”肉及肉制品;无证经营肉及肉制品,冒用肉及肉制品地理标志和质量认证标志;私屠滥宰生猪、屠宰病死动物,病死、病害猪肉非法交易,收购加工病死畜禽、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非法走私肉及肉制品等。
(二)有无无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分装),有无滥用食品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用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处理食品等。严格禁止采取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更换包装等方式销售和回收食品。对三无产品一律查封。
三、检查措施
(一)查产品来源:采购食品应当索取供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每批次食品出厂检验报告或检验检疫证明文件等资料,并按要求建立索证索票档案资料。购进、销售进口食品,应查验并索取该批次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