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上半年度党员五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评定对象
所有组织关系在农村党组织的党员。年老体弱或长期生病、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在征求本人意见的情况下,可不列入五星管理。
二、评定标准和程序
党员五星评定每半年开展一次。根据《关于实施党员五星管理制度的意见(试行)》(武组【2012】69号)和《关于做好上半年度党员“五星管理”工作的通知》(武组【2014】30号)要求,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细化评定内容和标准。完善评星程序,在党员自评、民主评议、支部评定等环节的基础上,将党员五星管理申报情况和评定结果在村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以支部为单位报镇党委审定(其中五星级党员不得超过本支部全体党员数的15%,评定二星级及以下的党员需注明理由)。
三、评星结果运用
(一)对五星级党员,由党组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或公示,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
(二)对经评定确定为一星级及以下的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接转至镇党员教育整顿党支部,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置。处置程序为:
1、初步认定。党支部对照党员标准和有关规定,在党员自评、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过定性分析、集体决定。对一星级及以下的党员提出初步评定意见,并提出限期整改、劝退、除名等初步处置意见,填写《一星级及以下党员评定表》,报镇党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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