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派出所、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依法实施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校园安保,根据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治〔2014〕156号)精神。现将组织学校保安员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派出所按照派出所保安服务管理受理点工作职责和保安监管信息系统派出所专管员操作说明(见市局治安支队、保安管理页面)做好自行招用人员的考试报名、指纹采集、数码拍照、资格审查、资料输入等工作。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应根据本地实际,安排好专人负责,做好保安员培训考试工作。
1.各中小学、幼儿园自行招用的无保安资格证、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本次要参加考试的保安员,请学校于7月10日前到属地派出所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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