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武义县财政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财行〔2014〕18号)《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办法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进行了认真的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3年度资金到位情况
2013年财政总收入873.74万元[地方财政拨款730.82万元;省财政补助142.92万元{其中:法律援助经费14万元,社区矫正经费41万元,人民调解经费14.92万元,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35万元,办案(业务)经费6万元,业务装备经费32万元}]。
二、2013年度资金使用情况
(一)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2013年法律援助经费收入29万元[其中省级法律援助拨入办案经费14万元(浙财行〔2013〕19号)]。当年法律援助经费支出66.53万元[其中法律援助办案补贴15.8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8.45万元;法律顾问补助支出27.64万元(2012年法律顾问经费33.39万元列入法律援助经费科目,结转2013年使用)]。
(二)人民调解补助经费使用情况
2013年人民调解经费收入36.9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调解经费拨入14.92万元(浙财行〔2013〕19号)]。当年人民调解经费支出28.51万元(其中省级调解纠纷补助支出12.4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8.68万元)。
(三)社区矫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2013年社区矫正经费收入69.36万元[其中省级社区矫正经费拨入41万元(浙财行〔2013〕19号)]。当年社区矫正经费支出72.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66万元,定位系统功能费等5.4万元,办公会议费等11.35万元,印刷费等6.34万元,差旅费、学习考察、培训等7.02万元)。
(四)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使用情况
2013年省级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拨入35万元(浙财行〔2013〕19号)。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发放补助经费27.37万元。
(五)政法补助专款使用情况
2013年政法奖励性资金收入38万元(浙财行〔2013〕101号)[其中办案(业务)经费6万元;业务装备经费32万元(其中浙财行〔2013〕116号奖励业务装备5万元)。]其中业务装备支出41.96万元。
三、专项资金管理的具体做法
1、我局已建立了相关的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能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各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合理使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单独设立科目、明细帐,实行专项明细核算;专项经费纳入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支出票据手续齐全,购买固定资产均通过财政审批、政府采购,列入帐目,无挤占挪用现象。
2、省级人民调解调处纠纷补助经费严格按照省财政核定补助标准足额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平时能及时向省司法厅报送年度简易纠纷、疑难复杂纠纷和重特大纠纷调处统计数据。
3、省级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用于办案补贴。
4、省级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已经发放补贴85.7%,结转部分将通过考核用于加大对积极参与农村法律顾问且工作较为出色的律师、法律工作者的奖励补助。
四、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一)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绩效情况
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比去年增长了18%,比新《刑诉法》实施以前增长了200%,中心的三名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为受援群众服务。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89件,比去年增长了18.96%,其中群体性案件13件,涉及人数达630人,帮助农民工挽回损失268万元。
(二)人民调解专项经费绩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