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泉政[2015]6号
泉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招商办法
各行政村(居)、企业:
为加快我镇电子商务发展,扩宽企业销售渠道,推进“ 电商换市”工作。经镇政府研究,特制订招商办法如下:
一、电子商务集聚区(一期)招商范围为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企业、网商店主、实体企业中的电子商务部门、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二、网商店主和实体企业中的电子商务部门,前3年给予免租、租金优惠。其中以办公面积测算每平方米交易额30万元以上的,办公和仓储每平方米分别补60元、30元;每平方米交易额达20万元以上的,办公和仓储分别补每平方米租金40元、20元;每平方米交易额10万元以上的,办公和仓储分别补租金20元、10元;仓储面积超出办公面积2倍以上部分不予补助,销售农产品的交易额减半测算。免租金、租金优惠采取先交年底返还的办法,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进驻实行“一企一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