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办公室、各行政村:
为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创新完善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增强基层社会发展活力,促进解决基层治理中的实际问题,落实好武义县关于全面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活动的要求,镇党委政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成立村规民约制订修订工作指导小组
成立履坦镇村规民约制订修订工作指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何红明任组长,镇长何晓芬任副组长,组员:左水伟、徐华平、吴晓东、蓝树伟。下设办公室,成员:蓝树伟、张子连、方有权、祝成波、吴宣征,做好修订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和宣传。
各村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具体抓好落实,抓紧制订方案,及时布置。现确定以坛头村、徐主村为试点,总结工作经验后,全面推开,于2015年前全镇所有的村完成村规民约制订修订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必须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程序,由村民会议表决通过。
(二)民主性。制定村规民约要坚持群众路线,集中全体村民的智慧,广泛收集意见,回应村民诉求,协调各方利益,充分酝酿讨论,体现全体村民的共同意愿,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针对性。围绕当前基层治理中的难点问题,开展制订修订工作,坚持从各村实际出发,不照搬照抄,既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又规定“违反后怎么办”,真正达到规范和约束行为的目的。
(四)操作性。坚持简捷易行、轻重适度,既通过有效的制约措施达到约束、教育、警示等作用,又防止激化矛盾,促进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中旬)
1.制订范本。在调研基础上,参照上级及外地优秀范本,结合我镇实际,起草不同类型《村规民约》模拟稿,供各地参考。
2.作出部署。召开全镇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工作会议,对活动作出部署,全面开展村规民约的制订修订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10月)
1.广泛宣传发动。广泛宣传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我制订、我签字、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