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安委会〔2012〕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现将《2015年武义县深化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
2015年武义县深化全员安全生产培训
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增强各类事故防范能力,有效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安委会〔2012〕1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意见》(浙委发〔2014〕5号)为指导,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责任意识、法规意识、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重点,以实现安全培训质量、效益的综合提高为目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降低事故发生率,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全面开展企业各类人员培训,确保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其他行业企业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培训率有较大提高,提高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和培训复审率,确保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县安委办根据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确定2015年全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指标和各乡镇(街道)年度考核指标。
三、培训对象及及组织管理
1、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由武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武义县委党校承办,年度一期,集中培训。
2、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由省市安监部门牵头,相关培训机构承办,分类分批培训,武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3、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职机构负责人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未设机构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武义县呈祥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承办,工业园区所在乡镇街道年度分类分期培训。
4、行业(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职机构负责人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未设机构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由相关行业(系统)主管职能部门牵头,相关培训机构承办。县交通运输局、文化局、教育局、经商局、卫生局、旅委等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年内要组织举办行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
5、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开展用电安全、涉粉隐患整治、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等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由武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开展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