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温泉度假区管委会:
根据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浙安委办〔2015〕17号)精神,现就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深刻认识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对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起到了重要作用,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按照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方位、立体式大造宣传声势,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全县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郭忠明(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陈 灿(县府办副主任)、陶晓东(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朱鸿伟(县安监局局长)、杨 松(县公安局政委)、章 航(县文化局局长)、吴小农(县总工会主席)、杨欣(团县委书记)、陈秋华(县妇联主席)为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王辉(县安监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活动,编发有关宣传资料,组织实施全县性的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制订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组织、指导各项工作开展。
二、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认真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既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全市、全县性宣传活动,也要根据实际,开展特色的活动;既要发动传统主流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也要发挥好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的作用,扩大宣传声势,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省、市安委会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将组织开展以下全县性活动:
(一)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浙委发〔2014〕5号、金委发〔2014〕30号、县委〔2014〕35号文件宣贯活动,对企业负责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协调单位:县安委办、县司法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
(二)组织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并把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触角延伸到乡镇、社区、重点企业(组织协调单位:县安委办、各有关部门)。
(三)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技能大比武。
1、按照省有关部门的要求参与开展浙江甬绍金衢(金华段)成品油长输管道泄漏事故应急演练(配合单位:县安委办、县应急办、省应急救援三美中心)。
2、配合金华市组织开展 “金华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员工应急技能大比武”活动(组织协调单位:县安监局)。
(四)配合金华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婺州行”活动。
1、配合金华市开展安监工作专访行。组织开展县(市、区)长、市级部门一把手、一般干部谈安全活动,报道金华市十大安监卫士、十佳基层安监员先进典型(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
2、开展安全责任落实督查行。重点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暗访督查活动,检查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组织协调单位: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安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