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所队处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武义县委、县政府“五水共治”有关要求,打好“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攻坚战,促进我县河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推进“河道警长”工作机制,现就“河道警长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领导小组
县局调整“河道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金常法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
二、明确职责分工
对全县境内的所有大小河流、溪、坑,根据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确立“河道警长”责任制。局领导作为县级“河道警长”、各派出所所长为乡镇级“河道警长”、各派出所辖区民警为村级“河道警长”,共同协助各乡镇、街道的“河长”开展工作。各级“河道警长”是辖区打击河道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责任人。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是履行协助职能。积极参与全县的“五水共治”工作,协助各乡镇、街道的“河长”开展河道保洁、强库固堤、排涝防涝、开源引调、提高农业灌溉率等各项工作。
二是重拳打击违法犯罪。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资源的犯罪,以涉水环境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幕后保护伞“四种人”作为打击工作重点,力争铲除相关黑色产业链。坚持抓大不放小,严厉打击盗窃破坏治污、排水、供水设备等城市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打击在“五水共治”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相关执法单位顺利开展工作。严厉打击利用洪涝灾害进行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开展治水联动处置工作。落实“五水共治”报警求助责任,对群众报警进行先期处警,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现场处置工作。加强“五水共治”纠纷、隐患排查研判工作,及时向职能部门通报涉水重大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水环境问题与其他社会问题叠加发酵,引发群体性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