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今年省、市、县人大将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对县司法局依法履职、公正执法情况开展监督。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司法所要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此次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提高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性和改进工作的积极性。为配合做好本次人大的监督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县人大《关于印发<对全县司法机关司(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开展监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依据,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借助人大监督的契机,不断提升和完善本系统依法履职、公正执法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执法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最大程度地提高执法公信力。
二、主要内容
2015年度人大司法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司法局、司法所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执法的情况,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人大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制度情况。
1.主要做法与成效;
2.配套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3.重大工作情况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4.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下步举措。
(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执法情况。
1.规范执法情况,即是否存在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应接收未接收、违反规定批准社区服刑人员外出、接到通知后未到庭办理交接手续、未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未按规定跟进处罚措施、未按规定通知公安机关进行追逃等问题;
2.严格执法情况,即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办理社区矫正案件,特别是办理关系案、人情案,徇私枉法等问题;
3.廉洁执法情况,即是否存在贪污受贿、以案谋私、权钱权色交易和其他违反纪律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拟定实施方案,布置落实任务(5月底前)
1.根据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人大的有关动员部署会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实际拟定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会,确定社区矫正科为重点监督对象。其他科室也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3.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胡元相任组长,杨芳、何忠伟任副组长,郑伟忠、徐江平、李轶嗣、吴妙娟、赖相国、俞程倩、孔妍为成员。
4.拟定实施方案,明确接受人大司法监督活动的指导思想、实施步骤、工作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9月)
1.召开社区矫正执法活动自查自纠部署会,认真对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和要求,重点自查调查评估、居住地变更执行、医学司法鉴定、给予社区服刑人员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提请撤销缓刑、提请撤销假释、提请收监执行、提请减刑、提请假释等10项执法活动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证据不实、越权审批、程序不严、实体违法、办“人情案”和“关系案”等违规违纪行为;重点检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帮教帮扶等工作中,是否存在执行不力、管理不严、工作不实等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能及时整改的,要做到即查即改,边查边改,需要一定时间的,要认真研究,逐步加以整改落实。(5月-6月)
2.各司法所根据监督内容,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县司法局。县司法局汇总后形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报送县人大常委会的同时报市司法局。(6月底前)
3.县司法局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执法情况。(8月)
4.迎接省、市、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的调研走访。(8-9月)
(三)推进规范执法阶段(5月-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