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321”行动通知》(浙人社办发〔2014〕90号)精神,为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企业培训师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认真落实省委百万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加大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力度,推进新职业(工种)标准、职业培训包开发,服务企业、创新机制、激发活力,推动企业(行业)加快技能人才培养,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通过培训师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了解技能人才培养政策,了解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要求。能开发制定培训计划,能组织实施培训活动,能对培训工作进行评估,能制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实施方案。
二、培训对象
规模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经理或培训主管,同一企业参加培训人数不超过2人。
三、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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