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我局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全县国有集体投资项目、房产项目、园区项目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了督查,并结合我局日常监管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30个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检查时从以往的 “轻程序、轻行为、重实体”向“重程序、重行为、查实体”监管理念转变。从检查情况看,各方建设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普遍较认真地开展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部分建设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工作不扎实,未严格按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金市建建133号)的要求在施工现场提供材料完整清单,未严格按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武义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建〔2014〕60号)的要求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治理水平急需改正提高。
二、取得的成效
1、抓工程质量安全的程序意识、责任意识、环境意识、重点意识、主动意识明显增强。经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多轮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宣贯和督查通报,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相关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有一定改善。
2、建设单位的发包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特别是建设单位肢解发包、指定分包情况得到了进一步遏制和纠正。
3、施工单位合法分包意识不断得到加强。传统班组长包工包料方式得到初步纠正;基本纠正了施工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的情况,以及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租赁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情况。
4、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质量终身负责制承诺书和永久性标牌得到基本落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到现场进行再签字再确认,开展两年行动、扬尘治理工作再宣贯、再落实活动,极大提高了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履职意识。
5、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1、市场行为:(一)有的建设单位将电梯、建筑智能化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肢解发包;(二)部分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较差、履职能力不足,有的分包施工单位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到岗率低;(三)部分项目还存在主要材料购销合同和支付凭证、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及租赁费用支付凭证无法提供或由个人支付的情况;(四)少数特种作业人员存在未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证书上岗、证件过期的情况;(五)部分监理部对总包单位的分包行为,总、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审查把关不严,过程控制不严;(六)质量控制技术资料、安全管理台账中相关责任人员审查报验等签署意见、签名存在代签现象。
2、工程质量:部分建设责任主体及相关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安全、使用功能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对混凝土同养试块工作不重视,同养试块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同条件养护;(二)对原材料质量控制不够重视、欠规范,未严格按规范对进场钢筋等原材料进行复试,存在漏试少试情况,少数项目无钢筋焊接复试报告;(三)个别项目存在未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擅自变更,不按图施工的情况;(四)对有防水要求的部位质量控制不严。
3、施工安全:部分建设责任主体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按照规范要求采用TN-S系统,工作接地、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引下线、接地体设置不到位、欠规范;(二)满堂支模架立杆间距、扫地杆、剪刀撑不符合规范规程构造要求;(三)外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规范且数量偏少,影响外架结构稳定;(四)四口防护设置不到位;(五)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控不到位,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落实带班制度不到位;(六)起重机械未经检测并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台账管理混乱;(七)扬尘治理控制工作与相关要求尚有差距,少数项目落实工作欠主动。
四、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
案例一:陌上花开一期B-12地块1#-27#楼、50#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