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县直属各单位:
为保证全县卫生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金华市爱卫办关于2015年爱国卫生工作思路和卫生创建工作安排的通知》(金爱卫办〔2015〕1号)要求和各项卫生创建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15年我县卫生创建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今年,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决策部署。根据工作安排,2015年的工作目标是全面启动、整体推进,争取通过市爱卫办组织的考核和省爱卫办组织的现场调研。各街道、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分解,严格对照标准要求,认真排查,完善设施,加强管理,切实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各项工作。要注重建管并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创建质量,确保达标。
二、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查工作
根据《浙江省除四害先进城区考核命名与管理办法》(浙爱卫〔2009〕13号)规定,2015年,我县要迎接灭鼠灭蟑先进城区的复查。各街道、部门单位要大力开展以“清洁城乡”为主题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消除“四害”孳生地,完善防鼠等设施,定期开展灭鼠、灭蟑药物消杀,确保今年我县顺利通过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查。
三、省、市卫生镇(乡)创建工作
按照自愿申报和逐级上报的原则,积极争创省市卫生镇(乡)工作。
今年,大溪口乡申报创建浙江省卫生乡,柳城镇、桐琴镇申报创建金华市卫生镇。上述乡镇要按照现行相关标准推进创建工作,对各项硬指标、量化指标以及环境卫生、农贸市场、公共厕所、小餐饮店、“五小”行业等管理难点和重点部位,要认真排查,完善设施,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城镇卫生水平,确保达标。
大溪口乡应于6月20日前向县爱卫办提出申请,经县爱卫办现场指导和初审合格后,6月31日前上报市爱卫办。
柳城镇、桐琴镇应于7月31日前向县爱卫办提出申请,经县爱卫办现场指导和初审合格后,8月31日前上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将组织明查暗访,根据明查暗访结果结合创建资料再予以命名。
四、省、市卫生村创建和复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