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2号)、《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卫办〔2015〕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服务质量管理年活动。现将《2015 年武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管理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义县卫生局
2015年5月21日
2015年武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
管理年活动方案
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规范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能力,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2号)和《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卫办〔2015〕4号)要求,结合我县基层医疗机构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活动以"抓基础、建机制、强管理、提质量"为总要求, 以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与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和全科签约服务制度的建立,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和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活动范围
全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
三、活动内容
(一)依法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规范管理
1.规范命名,统一设置公示项目。按照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名称的通知》(浙卫发〔2012〕123号)规范命名,其印章、票据、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使用的名称必须与批准的第一名称一致。原则上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确需使用两个名称的,须经县卫生局审核批准,不得出现一个机构两张执业许可证的现象。应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标识标牌、服务项目、服务时间等公示牌悬挂于明显处,采取多种形式公示医疗服务、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严格执行相关价格政策,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基层医疗机构应采用国家规定的统一专用标识。
2.严格人员和技术准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按规定注册,严禁超范围执业。新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学类毕业生在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前一律不能单独执业。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格按原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医疗技术和手术,对需技术准入的要经核准后开展。
3.加强监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禁止进行租赁、承包、变卖、混合所有制等经营形式。县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履行依法监管的职责,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加强质控体系建设
1.发挥质控组织作用。各县级质控组织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质量管控,急诊、院感、护理、病历、临检、药剂等质控组织要加强对基层进行指导,开展培训技术骨干,定期组织医疗质量考核评估。
2.加强内部质控组织建设。基层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设立质控员,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自查,不断改进和提高医疗质控工作。开展住院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医疗质控。
3.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院感控制、病历管理和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重点落实首诊负责制度、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急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谈话告知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三)把握基层医疗质控管理重要环节
1.医疗文书。基层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开具、调剂和保管的管理,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定期开展处方点评,规范医师和药师的执业行为,登记不合理处方。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病历书写的培训,规范病历和检查申请单书写行为;医务人员应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及时完成门诊、住院病历的书写工作;质控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单位门诊、住院病历进行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病历点评制度,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和管理水平。
2.药品管控。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管理的各项要求,合理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严格执行我省基层用药政策。严格执行原卫生部制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控制抗菌素联合使用,防止滥用抗生素和激素,严格控制静脉输液。抗菌素处方比例和静脉点滴处方比例控制在30%以下,并比2014年有所下降。
3.护理操作。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护理操作常规和技术规范,提高医嘱执行能力,正确、完整地做好护理记录,规范护理文件书写,落实基础护理和护理安全措施,进一步提高临床护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