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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琴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喷涂作业场所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场所两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5〕19号)的文件精神,我镇将重点开展推进喷涂作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讲规范、重执行、强基础、求实效”的总体要求,掌握喷涂企业的基本情况,完善分类,分区域的基础数据,从而动态掌握安全生产事故防控的重点和关键环节;重点推进全镇喷涂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整治各类重大安全隐患,促使各类伤亡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杜绝较大事故发生,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喷涂作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智祥、何政伟
副组长:徐红卫
成 员: 镇工办所有成员
三、整治对象和重点
1.专项整治范围为全镇所有工业企业构成有限空间的喷涂(喷漆、喷塑)作业场所(车间)。
2.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实施分类监管和治理。通过“关闭一批、整改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集中治理防火防爆、危险品管理、职业病防治、通风净化和应急疏散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关闭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该项工作从2015年6初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排查核实阶段(6月30日前)
1、按照省安监局文件精神,集中开展喷涂作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将各项要求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各企事业单位要成立喷涂作业场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对企业内涉及喷涂(喷漆、喷塑等)作业的生产工作场所开展全方位的排查核实,建立安全管理基础台账。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和实施本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规范管理,宣贯培训阶段(6月25日至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