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主职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武组[2015]23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制定《履坦镇村主职干部季度专项考核奖惩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履坦镇委员会
履坦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8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
履坦镇村主职干部季度专项考核奖惩办法
为切实加强村主职干部队伍建设,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不断推进组织纪检、信访维稳、计划生育、违法用地整治、环境卫生和五水共治、三资管理等工作扎实开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干部活力,促进履坦各项事业跨越发展,特制定履坦镇村干部季度专项考核奖惩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从严管理落实年”为契机,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的原则,努力抓好组织纪检、信访维稳、计划生育、违法用地整治、环境卫生和五水共治、重点工程、三资管理等专项工作,为推进“两美履坦”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而努力奋斗。
二、考核对象
各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包括一肩挑的村委会副主任)。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分值
村主职干部季度专项考核由创业承诺阶段性完成情况和季度干事清单完成情况20%、村民主评议10%、镇干部评议10%、镇班子成员综合评议10%四部分,外加由组织纪检、信访维稳、计划生育、违法用地整治、环境卫生和五水共治、三资管理等工作完成情况,按50%计入季度考核分。
每个专题工作每季300分。
(一)组织纪检工作(每季分值300分)
1、党支部活动手册有关党员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发展党员、党员五星评定、党员民主生活会、党费收缴情况、重大事项决议未记录的扣20分;记录不全、不及时的扣10分;党员每月15日学习、每月公益劳动未开展的扣20分;主题实践活动、组织生活会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开展的扣20分;落实不力的扣10分;未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扣10分,无客观原因未开展党员五星评定的每次扣50分;未及时开展党员五星评定的每次扣20分;
2、党员、村后备干部培养发展没有严格按照程序的扣20分;故意隐瞒、带病发展培养的扣20分;培养期疏于管理教育导致培养对象出现问题的扣10分;党组织星级评定牌、党组织整改计划、党员星级评定结果、党员不能触碰的十条底线没有及时上墙的每项扣10分。
3、党务、财务、村务等应公开事项不及时公开的每次扣10分,公开不全的每项扣10分,被县级单位通报的扣50分。
4、无客观原因没有及时完成创业承诺阶段性工作的每项扣50分。
5、周三服务日未按要求请假坐班的每次扣40分,被上级部门检查到的每次扣50分,坐班值班天数少于7天的全额扣发当月岗位报酬,当月在村工作时间等于或超过20天全额发放岗位报酬。
6、镇召开会议村干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0分。
7、重大事项未按“五议两公开”执行的每起扣2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每例扣50分。
8、被县级以上部门明察暗访到基层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的每起扣50—100分,及时整改到位的加50分。
9、违反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要求,不落实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等制度,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通报或经查实被县级以上媒体曝光的,涉及主职干部本人,每起扣100分;涉及村两委成员及村监委会成员的,每起扣50分;涉及其他党员干部的,每起扣20分。
10、对村级零招待、党员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每起扣40分。
11.对信访案件调查处理意见建议涉及问题不认真整改落实的,每件扣30分。
12、因工作不力被镇党委诫勉谈话的,每次扣50分。
(二)信访维稳工作(每季分值300分)
1、未建立信访维稳工作台帐的扣10分,台帐不实或不齐全的扣5分;信息维稳排查不到位,不上报矛盾隐患信息,不服从维稳调度的每次扣5分;发现所在村有邪教组织和人员活动的扣20分;有刑事、治安案件发生的视情扣5—30分;各类矛盾纠纷没经调处直接上交的每件扣10分;调解一般案件每起加5分,复杂案件每起加10分;对本村或牵涉本村的矛盾纠纷因排查、调处和掌控不力,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每起扣200分,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本年度不得分。县级以上综治部门抽查时通过抽查村加50分,未通过的扣100分。
2、群众来信未按要求参与调解的每件扣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