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直属学校(单位)、街道教育办公室、乡镇中心小学、城区小学、公办幼儿园:
为了做好2015年我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金市教人〔2015〕26号)和武义县职改办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评审工作以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为核心,突出师德表现和工作业绩,严格把握推荐评审质量,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1.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结合绩效考核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实施,严格把握推荐评审质量关。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我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 坚持以德为先的评审理念。注重教师的师德修养,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在教师职称评审中,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坚决杜绝违规有偿补课,经查实有违规有偿补课者,取消其当年及次年的评审资格。
3.突出教学能力和实绩的考核,严格执行评审工作的程序。推荐评审工作要根据学校教师职业特点突出对教师工作实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考察评价,注重教育教学一线的实践经历。要求教学工作量饱满,注重教学方法和艺术,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显著。
凡申报高、中级职称的教师都要参加教育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推荐的依据。申报中学高级(小中高)职务的城区学校教师通过率仍控制在70%以内,农村学校教师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申报中学中级、小学高级、幼教高级职务的教师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作为推荐的依据,通过率城区学校教师控制在60%以内,农村学校教师控制在70%以内。2016年教管、实验系列晋升中、高级职称也要参加专业知识考试(考试范围参考用书另行通知)。
4. 继续向农村教师倾斜。对现在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的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需提供一篇代表性论文,普通话可以放宽到三级甲等。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的通过率不低于城区教师。对出色完成支教和教师交流工作以及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晋升。
5.对承担2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申报。为鼓励小学教师一专多能,使小学全科教师具有担任国家规定的小学多门课程教学的基本能力,适应小学尤其是农村小学小班制、包班制等需要,对任现职以来,承担课程计划所规定的小学2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在申报晋升职务(职称)材料时,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申报;其承担的各学科教学工作量可以累加计算,其所教学科获得的教科研业绩,可视同一学科的业绩。
6.进一步优化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政策。根据团中央、教育部、人力社保部、全国少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青联〔2010〕33号)精神,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辅导员从事少先队的工作量累加计算入其所申报的兼教学科的教学工作量;辅导员个人在少先队工作中获得国家、省、市、县四级少工委颁发的各种奖励和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报告、论文、教材或著作),可视作其所申报的兼教学科的业绩;获得国家、省(部)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先进工作者(星星火炬奖)荣誉称号的可作为破格申报高级教师的条件。
7.继续积极引导普通高中教师参与课程改革和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应将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开发和开设选修课情况,以及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包括为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课程培训)情况列入高中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范围,普通高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每学年必须承担一定工作量的选修课程开发开设任务。
积极引导教师参与扫盲工作。为推进扫盲工作,对参加扫盲工作的教师,其扫盲期间工作可计入工作量。
8.根据国家、省市职改部门要求,中小学校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制度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