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壶街委〔2015〕21号
各社区、村、城区经济合作社,街道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活动的通知》(县武综委〔2015〕2号),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全面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二次会议精神,以创新完善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为抓手,2015年底前全县所有的村、社区完成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订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增强基层社会发展活力,促进解决基层治理中的实际问题,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深化平安武义、法治武义建设和加快实现武义绿色崛起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必须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由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
(二)民主性。制定村规民约(社区公约)要坚持群众路线,集中全体村(居)民的智慧,广泛收集意见,回应村(居)民诉求,协调各方利益,充分酝酿讨论,体现全体村(居)民的共同意愿,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针对性。围绕当前基层治理中的难点问题,开展制订修订工作,坚持从各村(居)实际出发,不照搬照抄,既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又规定“违反后怎么办”,真正达到规范和约束行为的目的。
(四)操作性。坚持简捷易行、轻重适度,既通过有效的制约措施达到约束、教育、警示等作用,又防止激化矛盾,促进实现村(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底之前)
1.成立机构。成立街道全面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章斌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傅建云任副组长,其他班子人员任成员;下设办公室,祝李洪兼任办公室主任,方银山、郑兵、陈佩云、吴世俊、傅俊为成员,负责制订修订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和宣传。
2.制订范本。在调研基础上,参照上级及外地优秀范本,结合我街道实际,起草不同类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模拟稿,供参考。
3.作出部署。召开全街道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工作会议,对活动作出部署,全面开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制订修订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10月)
1.广泛宣传发动。各社区、村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具体抓好落实。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广泛调动村(居)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我制订、我签字、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