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街道、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精神,提升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金华市政府与武义县政府签订的《2015年金华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在前两年创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县大型公共场所开展涉电事故防范创新工作。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明确公共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及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公共场所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增强风险预警和事故防范能力,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推进我县大型公共场所涉电事故防范创新工作,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辉(安监局)
副组长:汪坚(旅委)、朱晓光(供电局)
成员:徐春泉(公安局)、汤军宏(安监局)、密可君(旅委)、赖小平(经商局)、赵立春(市场监管局)、王金成(供电局)、闻人为均(气象局)、徐俊(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有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汤军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大型公共场所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至6月底)
通过前段时间对全县大型公共场所的调查摸底,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创新探索。召开大型公共场所涉电安全防范创新试点工作会议,明确目标,统一思想,将具体工作任务、要求落实到各职能单位和试点单位。
(二)指导服务、督促整改阶段(7月1日-10月31日)
公安局、安监局、旅委、经商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局、气象局、消防大队、各有关街道等部门(单位)各司其责,加强对大型公共场所安全生产、特种设备、防雷设施、消防和用电安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推进公共场所涉电事故防范创新工作。
1.明确大型公共场所安全生产主体以及具体责任划分。督促指导公共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摸清大型公共场所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各相关部门要将监管寓于服务之中,指导大型公共场所全面开展查问题、查隐患,切实掌握试点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现状。要有针对性地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3.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及时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合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评估验收、总结推广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组织相关部门对大型公共场所涉电事故防范创新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认真查找存在不足,分析原因,改进提高。在此基础上,将试点工作形成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及经验予以推广落实,提高全县公共场所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