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卫发〔2013〕2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乡镇卫生院等级的县级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按照《浙江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标准(试行)》进行评审。
二、评审对象
2015年申报创建甲、乙等的7家乡镇卫生院。(东干、王宅、履坦、桐琴、大田、白姆、西联)
三、评审时间
2015年8月19日-8月26日,每家乡镇卫生院评审时间一般安排半天。
四、评审方式
评审方式包括听取创建情况PPT汇报(5-10分钟)、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技术考核、问卷调查等。
